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更多分站 欢迎光临西安注册公司-迈克迅财税
咨询热线180-9213-9007
财税知识news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全国咨询热线180-9213-9007

西安注册公司-迈克迅财税

公司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泰华金贸国际

联系电话:029-8888-9793

公司邮箱:info@sxlccs.com

您的位置:首页>>财税知识>>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所得税汇算问题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2-06点击:389

信息摘要: 问:所得税汇算是不是每个企业都得做?我们是个亏损的小企业,如何报?网上申报如何报?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
  问:所得税汇算是不是每个企业都得做?我们是个亏损的小企业,如何报?网上申报如何报?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在正常情况下每个企业都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这与企业是否亏损没有关系。
  2、根据您的描述贵公司应当是分季预缴的企业,由于《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下发较晚,以及电子申报软件和综合征管软件V2.0升级、测试、培训等原因,目前,关于企业的季报工作还没有更详细的规定,但申报时间为4月份的例征期,届时如有变化或新规定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公告并进行宣传。
注册公司-商标注册-代理记账

西安注册公司-迈克迅财税】: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maikexun.com/news/daizhang/49307.html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